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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姓男子外遇生子,因將產檢資料留在車上,被妻子發現提告。後來妻子原諒他,只告第三者,白卻為了迴護「小三」,在法院作偽證試圖替外遇對象脫罪,被依偽證罪嫌起訴。白姓男子(45歲)結婚十多年,2008年年底追求吳姓女子,吳女曾質疑白是否已婚,白表示是有婦之夫,但因吳女對白產生情愫仍持續交往並懷孕。台灣聯合徵信社服務中心,集合立案的合法徵信社,並提供您免費法律諮詢。白妻在兩個月後控告丈夫與吳姓女子妨害家庭,檢方起訴兩人後,白妻遞狀撤回對丈夫的告訴,台北地院只審理吳女相姦罪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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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女(36歲)委託北縣三重市1家徵信社調查老公,業者要她要付6萬元訂金及簽約金,若查到外遇證據須再給20萬元,林女同意,並先付5千元訂金。後來林女打電話給徵信社,要求終止契約,業者要求她付5萬5000元違約金,經討價還價降為1萬2000元,但林女的朋友楊女認為徵信社坑人,決定幫她出口氣。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圍捕,很快救出林姓業務員,並從車內搜出沾有血跡的塑膠棒,4名男子否認出手傷人,辯稱塑膠棒是用來防身的,但警方不採信,依法將4人送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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